关于开展武昌区第六批区管拔尖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武昌区科技局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08-18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区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强武昌地区人才队伍建设,激发各类人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充分发挥人才建设武汉江南金融商务中心和历史文化名城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在武昌地区范围内开展推荐选拔第六批区管拔尖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和范围、名额
   (一)选拔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原则。按照德才标准,入选人员既要有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与较高的学术、技术、管理水平,又要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与职业道德。
    2、坚持公平择优原则。公开选拔范围、条件、程序、结果和待遇,全程阳光操作和全程接受监督。实行竞争性选拔,体现优中选优。
    3、坚持注重实绩原则。坚持业务能力与实际业绩相结合,突出能干事、干成事的干事创业导向。注重社会和业内认可,提高选拔质量。
   (二)选拔范围
    武昌区属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的各类优秀人才。党组织关系在武昌的“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科研技术人才、高级技能人才。
    武昌辖区的高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事业单位、非盈利组织中的科研技术人才、经济管理人才、高级技能人才。
    税务关系在武昌的各级各类企业和经济组织中,为武昌区科技进步、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学术技术带头人、高层次专业技术创新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级技能人才和具有其他特殊专长的人才。
    重点选拔为武昌“两型社会”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选拔对象不受资历、身份和户籍限制,外地受聘在武昌工作和柔性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也可推荐。选拔对象的年龄,男一般不超过50周岁,女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人才可不受年龄限制。
   (三)选拔名额
    第六批区管拔尖人才选拔名额为50名,其中,地区单位占60%,区属单位占40%。
    二、选拔条件
    区管拔尖人才选拔对象应热爱本职工作,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个人专业技术水平在国内或本省、本市、本区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实绩或贡献突出,在同行业领域中享有较高声誉。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按照规定参加区管拔尖人才的推荐和评选:
    1、行政管理方面:在公检法司和行政管理执法岗位,获得市级以上“办案能手”或相应的荣誉。在机关文秘岗位,调研成果获得市级2等奖以上或在省级以上报刊公开发表文章3篇以上。在其他岗位,实绩突出,获得市级以上综合奖励或荣誉。
    2、科学研究方面:获得市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科学技术成果推广奖、优秀专利成果奖或其他同等奖励的主要完成者。
    3、重大项目方面:在经济、科研和重要攻关项目中主持重要设计的主要完成者,在全区经济发展重大项目的推进、完成中发挥主要作用者,或在企业技术推广、运用、管理等方面成绩显著,在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者。
    4、企业管理方面:在企业经营管理方面表现突出,被区政府表彰的纳税大户的企业经营者,获得省名牌产品和通过质量标准体系认证的企业经营者和勤奋创业的带头人。
    5、专业工作方面:在文学、艺术、教育、体育、卫生、新闻、出版等专业工作中,作出优异成绩,具有显著社会效益和广泛影响,得到区内外同行公认,享有较高声誉者。具体标准为:
   (1)在文学艺术创作或表演等方面,具有较高造诣,获得省级以上专业奖励的优秀文艺工作者。
   (2)在体育教练工作中,有科学的教练方法,直接培训两年以上的运动员,参加全国体育比赛获前三名的优秀教练员。
   (3)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有一套系统科学的教育教学方法,有显著的教育教学效果,且教育教学成果获得省级以上奖励,并在省内同行中有较高知名度的优秀教育工作者。
   (4)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有达到省内先进水平的科研成果,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专业刊物上发表科研论文5篇以上的优秀医务工作者。
   (5)在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宣传工作中,作品获得省级以上专项奖,在省内有一定影响的优秀工作者。
    6、其他方面:作出了与上述四条类似贡献或类似专业水平的其他方面优秀人才。
    以上条件中,获得各类奖励的,指市级获奖项目的第一承担者,省级获奖项目的前3名承担者,国家级获奖项目的前6名承担者(以颁发的奖励证书为依据)。
区管拔尖人才参评人选,应以其贡献大小和实际水平为主要标准,不能单以学历、资历、职称或职业为依据。
曾经获得市级以上专家、政府津贴享受者、区管拔尖人才荣誉的,不再列入新一届区管拔尖人才推荐人选。
    三、选拔程序
    本次区管拔尖人才选拔工作,在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选拔程序为:
    1、公开推荐。推荐方式为单位推荐或专家举荐。推荐区管拔尖人才人选须提交《区管拔尖人才推荐表》、实绩材料、代表或反映技术水平、主要技术成果、工作业绩的证明材料。组织推荐的,还需提交推荐工作报告、推荐人选一览表及排序等。专家举荐的,还须报送2名以上同行专家(指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市级以上政府专项津贴享受人员、区管拔尖人才)联名举荐书。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能分工,按分配名额1:2的比例推荐上报相关行业或对口联系单位的人选(名额分配见附表1)。
    2、资格审查。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审核,提出符合推荐条件的参评人选建议名单。
    3、专家评审。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建区管拔尖人才评审委员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审。评审会议应有2/3以上成员参加,得评审专家2/3以上赞成票的方可成为初选对象。专家评审组按照1:1.5的比例提出初步人选名单。
    4、组织考察。单位推荐人选的考察由所在单位负责。专家举荐人选的考察,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组织考察按照德、能、绩、廉和群众公认、同行评价等内容,形成书面考察报告。
    5、公示监督。通过网络和单位公示栏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6、审批命名。公示无异议后的人选名单,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区委常委会进行差额票决,确定最终人选。区政府发文命名,并颁发荣誉证书和津贴。
    四、有关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选拔区管拔尖人才工作的重要性,高度重视推荐选拔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成立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确保人员到位。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工作需要,抽调人员加强推荐评选期间的日常工作,确保选拔工作顺利进行。
    2、广泛宣传,全面推荐。为了扩大推荐评选工作的知晓面和参与面,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除向全区下发书面通知外,还将在区政府网站、江城人才网、黄鹤在线网发布选拔工作通知、选拔条件及有关表格。各相关单位和职能部门也要发挥各自优势,深入宣传推荐评选有关要求和程序,把真正优秀的人才推荐出来。要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注重宣传到位、组织到位、程序到位,保证推荐评选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规范性。
    3、加强指导,严格审核。推荐评选工作涉及到的材料和报表资料,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审核。组织推荐的,要提交推荐工作基本情况报告,内容包括选拔程序、公示情况、人选构成和申报意见等。个人申报材料包括《武昌区第六批区管拔尖人才推荐表》(见附表)、近3年专业工作总结(2000字)、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材料复印件(身份证、专业技术资格证、成果证书、成果鉴定证书、荣誉证书、论文及代表作以及能说明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其他相关材料等)。对评选区管拔尖人才具有决定作用的奖励证书、重要论著等材料,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根据情况审核原件。所有材料和复印件用16K纸装印,推荐表和个人近3年专业工作总结需报电子文档。推荐材料报送工作在8月底前完成,9月上旬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9月底前报区委常委会审定,10月上旬命名表彰。
    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组织部人才科)联系人:张勋盛,电话:88936441,电子邮箱:zuzb@wuchang.gov.cn。                 
附件:1、第六批区管拔尖人才名额分配表
2、武昌区第六批区管拔尖人才推荐表
 
               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09年8月10日
            相关附件:第六批区管拔尖人才名额分配表
            相关附件:武昌区第六批区管拔尖人才推荐表